依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確保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收入政策貫徹落實的通知》(粵發改發電【2014】34號)文件精神,我中心及區所按照有關精神和要求,對 “企業”的強檢計量器具計量檢定收費實行免征,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因部分單位在繳費時未能提供相關資料導致無法享受收費優惠,現對該部分企業給予辦理退款。我中心通過在門戶網站上公告和發送短信的形式通知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請涉及名單(見附件)的單位看到或收到信息后,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30日期間,帶齊所需資料到我中心本部或者各區所前臺辦理退款手續,過期不提供退款資料的,視為自行放棄。
辦理退款需提供資料:
1、企業退款申請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附申請格式表);
2、銀行繳款非稅電子回單(原件);
3、銀行開戶資料,需與銀行繳款非稅回單繳款單位名稱一致。
退款聯系人:
中心本部:黎小姐 聯系電話:0757-88735188
南海所:歐陽小姐 聯系電話:0757-86399537
三水所:盧小姐 聯系電話:0757-87783155
高明所:莫小姐 聯系電話:0757-88669063
附件:1、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符合條件退款企業名單
2、佛山市南海區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符合條件退款企業名單
3、佛山市三水區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符合條件退款企業名單
4、佛山市高明區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符合條件退款企業名單
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
二0二0年四月八日 |